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新系统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
信件内容: | 在新系统中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分公需课学分申请和专业科目学分申请,是两项必填,还是填其中一项,总分90分就行? |
留言时间: | 2024-12-12 |
回复时间: | 2024-12-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合格证明。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