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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会计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没有做,请问今年还能补么?如何补?具体怎么操作?谢谢
留言时间: 2024-11-28
回复时间: 2024-11-28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要求,不可以补学往年度继续教育。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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