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今年4月份离职的,目前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工作经历那边我是填写的之前的,但是营业执照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社保也只到5月份,我提交了,显示审核不通过,说要社保证明和营业执照原件,这个无法满足,请问我该如何填写?
留言时间: 2024-11-13
回复时间: 2024-11-14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符合采集条件,应该按照不是会计人员进行采集,上传户籍证明。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