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咨询
信件内容: 1、我22年和23年未进行继续教育,但是当年均完成了cpa的继续教育,可以折算学分,请问还能对22-23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进行补折算吗? 2、报考高级会计职称是否有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留言时间: 2024-08-26
回复时间: 2024-08-27
回复内容: 您好,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办理抵扣学分。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appMark=czt&gotoUrl=Ng== 不影响报考高级会计师。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