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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会计继续教育补以前年度
信件内容: 本人2019年取得会计中级证书,2020年已参加继续教育,2021-2022年辞职在家带孩子,连续两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2023-2024年正常完成继续教育。请问怎么补2021-2022年的继续教育?如果没有办法补有什么影响?
留言时间: 2024-07-29
回复时间: 2024-07-29
回复内容: 您好,没有什么影响,从今年开始省厅要求不可以补往年度继续教育,每年会计人员需要完成所属财政部门组织的当年度继续教育。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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