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2022年4季度开业的承租政府房产的商户的减免政策 |
信件内容: | 您好,各位领导。我是一名承租青果巷二期的商户。2022年我们于四季度开业,没有享受到当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于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3个月租金(或中高风险区6个月租金)。实际第四季度,本市也经历了好几次疫情以及十二月放开后的严重感染,青果巷项目上推脱为本市减免为3-8月6个月,我们二期所有没有在该阶段开业无法享受到减免。这让我们这些投入颇多但是四季度因为疫情影响巨大的新商户损失巨大,所以想咨询是否按照国资委文件中提示(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我们新开商户(未享受到3-8月减免的)对于第四季度的租金进行减免,以支持我们新开商户减少疫情损失以及持续经营。非常感谢。 |
留言时间: | 2023-01-31 |
回复时间: | 2023-01-31 |
回复内容: | 您好,建议您向房屋出租单位或国资部门反映。谢谢。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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