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关于保育费报销政策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知道保育费报销是只有政府单位可以报销吗,请问在私企就业的家庭是否可以报销,有没有具体的政策解读。 |
留言时间: | 2022-09-01 |
回复时间: | 2022-09-01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政策,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常财综〔2022〕8号),对《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常价规〔2012〕2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标准作了调整,规定: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凭就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合法票据,根据实际缴费月份,按每孩每月300元的标准向所在单位报销。 其他仍按《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常价规〔2012〕2号)的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电话85681831。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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