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 |
信件内容: | 请问《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改委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文件的执行要求,是否强制溧阳地方企事业单位同标准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差额事业单位可否补上2023年部门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留言时间: | 2022-09-01 |
回复时间: | 2022-09-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经和您联系,对您咨询的事项作了解释。谢谢。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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