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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
信件内容: 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这文件里指的职工是包含在常州有正式工作正常缴纳社保的公司职员吗?
留言时间: 2022-08-27
回复时间: 2022-08-30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政策,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常财综〔2022〕8号),对《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常价规〔2012〕2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标准作了调整,规定: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凭就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合法票据,根据实际缴费月份,按每孩每月300元的标准向所在单位报销。 单位员工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界定。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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