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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件内容: 请问:在填写财库(2020)46号文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参照的划分标准是以企业本身所属的行业标准还是以标的物所属行业行业标准进行承诺?企业所属行业和标的物所属行业不是同一行业应选择哪个行业标准进行自我公司划分?
留言时间: 2021-12-20
回复时间: 2021-12-21
回复内容: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三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采购人应合理确定项目属性,并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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