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
信件内容: | 您 好,这是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其中一条:(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我于今年通过会计专业自考类学科三门,在申请学分抵扣时被退回了,给出的意见是:建议拿到毕业证统一办理,这样不是和规则完全不一致了吗 |
留言时间: | 2021-12-01 |
回复时间: | 2021-12-01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电话咨询:85681867。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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