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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考试通过,抵消当年的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请问考试通过,抵消当年的继续教育是怎么操作的,谢谢!
留言时间: 2021-11-24
回复时间: 2021-11-24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考试前已经进行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财政部门已经自动导入当年度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可以查询。如果考试前没有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自行办理抵扣学分手续。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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