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考试通过,抵消当年的继续教育 |
信件内容: | 请问考试通过,抵消当年的继续教育是怎么操作的,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1-11-24 |
回复时间: | 2021-11-24 |
回复内容: | 您好,如果考试前已经进行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财政部门已经自动导入当年度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可以查询。如果考试前没有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自行办理抵扣学分手续。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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