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行程卡 |
信件内容: | 你好,行程卡第一次截屏打印是8月18日,第二次截屏打印是9月1日,我9月5日考中级会计,第二次截屏打印时间超过14天,这个能通过吗?如不能用。已发送短信到所属运营商查询,显示前一个月内都在常州地区。请问查询到的运营商短信是否要打印? |
留言时间: | 2021-09-03 |
回复时间: | 2021-09-03 |
回复内容: | 您好,行程码截图有效,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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