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中级报名 |
信件内容: | 10年大专毕业,12年在其他市从事会计工作,并且缴纳社保,17年取得从业证,18年继续教育,19年离职,因为没有工作,从业也被国家取消,没有做信息采集,20年在常州这边重新找了会计工作,是够符合条件?请问时间年限和工作证明应该怎么弄?要去原来的工作单位和现在工作单位一起打证明吗? |
留言时间: | 2021-02-23 |
回复时间: | 2021-02-23 |
回复内容: | 您好,先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如果社保满足5周年,直接提供社保证明。如果不符合,再提供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咨询电话:85681867。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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