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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中级报名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     17年6月会计学本科毕业,但是我的社保不满4年;中途换一家公司工作,“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累计满4周年”,我要包括上一家的工作年限才有4年,这样的情况我是需要提供现在的工作证明还是连上一家的的工作证明也需要?
留言时间: 2021-02-19
回复时间: 2021-02-19
回复内容: 您好,两个工作单位都需要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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