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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高级会计评审继续教育证明
信件内容: 根据《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二)7、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这里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具体是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是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还是要到会计管理部门出具已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留言时间: 2020-10-09
回复时间: 2020-10-10
回复内容: 您好,提供两个继续教育证明: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咨询电话:85681867。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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