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您好,我18年取得初级会计证书,19年未参加工作,20年开始工作,请问19年的继续教育是否需要补,20年继续教育正常进行?
留言时间: 2020-09-27
回复时间: 2020-09-27
回复内容: 您好,领证的次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需要参加2019年度和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