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会计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您好:17年在淮安取得毕业证,会计继续教育抵免一年,(从业资格证有盖章,没有其他证明)18年也是在淮安继续教育, 现在在常州工作。 请问:17年在淮安的抵免和18年继续教育需要在常州重新 补 继续教育吗?       在淮安的继续教育。考中级这个可以作为参考会计继续教育年限吗? 谢谢
留言时间: 2020-09-25
回复时间: 2020-09-27
回复内容: 您好,应该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变更后才可以在常州地区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85681867。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