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会计继续教育 |
信件内容: | 您好:17年在淮安取得毕业证,会计继续教育抵免一年,(从业资格证有盖章,没有其他证明)18年也是在淮安继续教育, 现在在常州工作。 请问:17年在淮安的抵免和18年继续教育需要在常州重新 补 继续教育吗? 在淮安的继续教育。考中级这个可以作为参考会计继续教育年限吗? 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09-25 |
回复时间: | 2020-09-27 |
回复内容: | 您好,应该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变更后才可以在常州地区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85681867。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