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领初级会计证需提交的材料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学生,今年刚通过初级考试,但是目前我不在常州,我去领初级会计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留言时间: 2019-10-21
回复时间: 2019-10-22
回复内容: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常州地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考生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以上所在地证明材料均需为常州地区。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