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抵免继续教育的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在2017年领取了初级证书,2017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请问现在是否还可以拿着初级证去抵免2017年的继续教育?如果可以,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9-06
回复时间: 2019-09-09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2017年从事会计工作,带带、初级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到所属财政局窗口办理免2017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如果2017年不从事会计工作,2018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