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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初级会计领取条件关于社保
信件内容: 看到文件有写领取初级会计证书时需提供社保交费信息,想问这个关于社保的具体情况,是从报名开始到领取证书期间都持续在缴纳常州社保吗?那如果中途离职了,重新找工作造成的社保断缴就无法正常领取初级证书了吗?
留言时间: 2019-09-03
回复时间: 2019-09-03
回复内容: 您好,请10月份左右留心常州市财政局网站的领证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址领证。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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