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关于继续教育抵学分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今年通过了中级职称考试,按规定可以抵扣今年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分。请问是一定要在12月31日之前去财政局确认点办理吗?还是说明年也可以拿2018年的成绩来补办2018年的继续教育? |
留言时间: | 2018-12-29 |
回复时间: | 2019-01-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正常工作日都可以办理。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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