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会计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的职教生,前两年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去年的继续教育是用学校的成绩单抵消的,今年的继续教育开始了,我想问一下,今年还可以用成绩单抵消继续教育吗?
留言时间: 2018-11-01
回复时间: 2018-11-02
回复内容: 您好,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被取消,不是在岗会计工作人员且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