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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16年11月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17年拿到的会从证书,是否可以抵免17年的继续教育?目前的情况是,我17年没有去财政局登记抵免,所以继续教育系统上没有我17年的通过通知,那么我是要补登记抵免17年之后再进行18年的吗?谢谢。
留言时间: 2018-09-05
回复时间: 2018-09-06
回复内容: 您好,请留心10月份常州市财政局站关于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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