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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初级后审
信件内容: 我没有居住证,但是我老公在这边买了房子,有购房合同,我们也有结婚证,可不可以作为居住明?
留言时间: 2018-06-18
回复时间: 2018-06-19
回复内容: 您好,必须提供居住证。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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