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初级后审报名的证明材料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外地人员,常州的工作已离职,目前在常待业,才申请的常州居住证(预计一个月后下发到手)。请问居住证的回执可以当作报名地证明材料吗?或者我还能用其他的什么资料代替? |
留言时间: | 2018-06-15 |
回复时间: | 2018-06-15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电话:85681866 |
回复单位: | 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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