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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政策的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想咨询关于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的问题,具体如下:

      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为A,目前借调至集团总部B(同在本市),且大部分工作业绩均在集团总部B。 



请问:2024年申报评审时,单位应选择子公司A(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还是集团总部B(借调单位)?

即: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报名,还是目前借调单位报名?

是否需要人资部门开具关系证明?



盼复,感谢支持!
留言时间: 2024-03-11
回复时间: 2024-03-13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现在工作单位审报,不需要再另外证明。谢谢。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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