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民意互动
党建工作
会计管理
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非财会专业在校学生考完初级会计证后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
留言时间:
2022-08-16
回复时间:
2022-08-16
回复内容:
您好,取得会计初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谢谢。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办公室
答复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