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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中级会计年限
信件内容:
您好,我工作的单位已经倒闭,实际工作年限为2015年7月至2018年3月,但是社保是2016年3月才开始缴纳,所以中间缺少8月个月的工作年限,无法证明,但是我有离职证明,文件与报名所需的会计年限证明不符,当时的离职证明,可以用吗?
留言时间:
2019-03-21
回复时间:
2019-03-22
回复内容:
对不起,不符合报名条件。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答复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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