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2013年考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一直都有继续教育,但一直都没有从事过会计相关工作,今年听说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我不知道还需不需要继续教育呢,如果不继续教育会不会以后有这个从业资格证也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了呢,如果后继想从事这方面的工作,那是不是要继续往上考初级,麻烦你们回答下了,谢谢
留言时间: 2018-11-13
回复时间: 2018-11-14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只要有从事会计工作能力的人员都可以从事会计工作。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