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大学生需要继续教育吗
信件内容: 我是财务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2016年取得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请问我在校期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如果不需要,即将于2018年6月毕业的我需要什么时候开始继续教育?
留言时间: 2018-02-18
回复时间: 2018-02-22
回复内容: 您好,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还没有开始,请留心常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