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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3-08-1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10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召开全市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加快使用。

会上,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开工和建设情况,市财政局通报了各地区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分项目汇报了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积极进行项目储备申报,认真做好债券发行使用,争取债券资金额度位于全省前列,为服务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资金支持。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准有力加快债券资金使用。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到专项债券在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作为近阶段债务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二是行动要迅速有力。会后要立即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会议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做好统筹推进,细化责任落实,狠抓工作成效,持续推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加快支出。三是措施要切实高效。要强化项目推进,抓住“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这一关键点,逐个项目梳理分类,找准难点堵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加快项目实施。要强化项目谋划,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大力挖掘符合条件的项目,提早做好项目规划,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要强化申报管控,优化资金申报流程,从严从紧把控额度申请,提高资金需求申报的合理性和精准度。要强化督导考核,通过审计、督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将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纳入债务管理考核体系,以考促管、以考促效。要做好用途调整,认真梳理债券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及时申报资金用途调整,及早盘活存量资金,尽早实现资金支出。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青,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发改、财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处和经济建设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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