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会计管理 >> 会计信息 >> 内容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有关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省属各高校: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3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原文详见财政部网站会计司“政策发布”栏目,http://kjs.mof.gov.cn)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pdf(点击打开)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点击打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2月20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