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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3-1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常国资委〔2014〕5号),现就做好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做好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精神以及市国资委党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学习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的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党委(总支、支部)要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成立组织机构。市国资委党委和各企业党组织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市委派出督导组,对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督导。市国资委党委成员建立联系点,对重点国有控股企业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指导,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并成立联络组,对各企业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联络指导。
(三)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退休老同志和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制订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四查三提升”,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等,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五)及时汇报沟通。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党委书记动员大会讲话稿应报市委第五督导组审核同意,并向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请示同意后召开动员大会。市国资委动员大会召开后,各企业要及时与联系本单位的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或联络组进行对接,汇报前期准备情况和活动总体考虑。尽快提供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动员大会讲话稿,经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同意后,就动员大会时间安排专门形成请示,并附实施方案,以党委(总支、支部)文件报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定。
二、开好动员大会
按照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层层搞好组织发动,市国资委机关先行一步,各企业党组织拉开一定时间、稍后展开、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一)召开动员大会。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市委第五督导组组长讲话。各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市国资委党委成员参加各自联系点动员大会并作讲话。联络员或联络组成员参加其他企业召开的动员大会。动员报告要联系实际讲清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表明党委(总支、支部)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活动。各企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于3月15日前结束。
市国资委动员大会参会人员范围:重点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政工部门负责人、中层正职3-5名(尽量选派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参股企业、外资企业、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政工部门负责人。市国资委机关及老干部处全体人员,市国资委退休的处级领导干部。市委第五督导组全体成员。
市属重点国有控股企业参会人员范围:(1)领导班子成员;(2)部门正副职、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3)职工代表,数量可按不多于参会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掌握。人员较少的企业可扩大到部门全体人员。市国资委党委成员1人、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1-2人。
国有参股企业、外资企业、非公企业参会人员范围:可参照国有控股企业参会人员范围,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灵活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工作。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组参加1-2人。
(二)开展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要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市国资委动员会后的民主评议表由市委第五督导组回收汇总,各企业动员会后的民主评议表由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或联络组成员回收汇总。
对调出任职不满1年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非领导班子成员的本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要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提前半天发放填写,有条件的单位可安排专门场所供评议人员单独填写,会议结束后表格一律在现场投入票箱,由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或联络组成员回收汇总,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注意加强跟踪了解。
(三)进行个别谈话。市国资委动员大会后,由市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各重点国有控股企业动员大会后,由市国资委党委成员进行面上个别谈话。
市委督导组在市国资委个别谈话人员范围:(1)领导班子成员;(2)其他市管干部;(3)近5年退出班子的老同志;(4)中层正职和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市国资委党委成员谈话人员范围:(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近5年退出班子的老同志,(3)企业中层正职和直属分公司负责人,(4)市“二代表一委员”。
三、开展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
(一)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学习计划要经党委(总支、支部)研究通过,并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紧紧围绕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持续推进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学习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编发的《常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0问》,帮助提高学习效果。党委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党总支、支部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各单位至少举办1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
国有参股企业、外资企业、非公企业党组织可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二)开展专题讨论。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王德林等先进典型,结合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广泛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打牢查找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使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激发谱写企业发展新篇章的强大动力。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了解专题讨论情况,派员参加“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专题讨论会,加强督查指导。
四、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四查三提升”要求,坚持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持续深化“三解三促”,广泛听取普通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等各个方面的意见,问效、问怨、问症、问策。
(一)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有序地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采取现场体验、随机走访、“微调研”、接访下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立联系点的负责同志结合指导联系点工作,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和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运用市国资委机关网站、政务平台等载体,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四)梳理汇总意见。市国资委机关及各企业对近年来在各项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征集到的意见、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及时报送市委第五督导组和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联络组。
各企业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要注意听取党员、职工的意见。
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以“党员义工365”活动、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载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经常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一)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学风中的形式主义,不能简单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
(二)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结合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专项整治要求,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
(三)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即知即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六、有关具体要求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活动启动前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将就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约谈各相关企业党组织书记和部分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企业党组织书记要约谈部分机关部门负责人和直属分公司“一把手”,层层传导政治责任。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全程指导、随机抽查、“一把手”专项述职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市国资委的总结材料,经督导组审阅后,以党委文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企业的总结材料,经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或联络组审核同意后,以党委(总支、支部)文件报市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同意后,对下一环节工作进行整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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