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历史专栏 >>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活动动态 >> 内容
 
市国资委实行联络员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14-03-1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指导全市国资系统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实行联络员制度,每个企业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指导企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每人确定一个重点企业作为联络点,全过程参与,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