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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会计继续教育
信件内容: 请问持有会计从业的人员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如果需要 在购买继续教育课时时 注册时提醒我需要信息采集 但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中我没有实际会计工作经历 没法提交 造成这种死循环 请问怎么解决
留言时间: 2025-05-27
回复时间: 2025-05-28
回复内容: 您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已经被国家取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如果不属于以上人员,不需要参加采集,也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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