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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中级会计年限相关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17年8月入职,社保18年才开始缴纳,需要单位出具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证明上的年限应该填写自2017年8月至2021年3月(报考当月)还是2017年8月至2021年12月(年底)?
留言时间: 2021-02-16
回复时间: 2021-02-18
回复内容: 您好,应该是开证明的时间。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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