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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2018年会计证继续教育的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是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一名,2017年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之后还未考取初级会计职称。请问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本人2018年的继续教育是否需要进行?
留言时间: 2019-01-27
回复时间: 2019-01-29
回复内容: 您好:2018年度继续教育已于1月10日结束。根据规定:凡参加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可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手续。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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