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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请问今年的常州市会计继续教育抵免条件
信件内容: 您好,想请问,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是否可以抵免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我看到17年文件里是“(五)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确认,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等于是可以抵免。但是再18年抵免条款里,只找到:“参加市级以上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类师资培训、脱产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等,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24学分; 是取消了吗?还是包含这一条款里。
留言时间: 2018-12-17
回复时间: 2018-12-18
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免考试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带注会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到单位所属财政局窗口办理免2018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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